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,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,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宁波出口加工区0319-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:
一、出让人及出让人地址:宁波市国土资源局;宁波三市路1号。
二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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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块
编号 |
土地位置 |
土地
面积
(m2) |
土地用途 |
规划指标要求 |
出让年限(年) |
投资强度
万元/公顷 |
竞买
保证金
(万元) |
挂牌
起始价
(元/m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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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 |
建筑密度 |
绿地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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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19-8 |
关山路北侧 |
21092 |
仓储 |
0.8-
2.0 |
35%—45% |
20% |
50 |
≥1500 |
400 |
430 |
注:1、各地块内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小于7%,且地块内禁止建造职工住宅、集体宿舍、专家楼、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。
2、地块投资项目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》的监管规定。
三、报名对象:
1、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。
2、报名单位必须有明确的投资项目意向。
四、竞得方式:采用由国土资源局提供起始价,在挂牌期间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。
五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,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保税区(出口加工区)分局(创业大厦3楼)获取挂牌出让文件。
六、报名申请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,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16时。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08年6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七、挂牌报价受理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5日9时(节假日除外)。
八、报名及报价受理地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保税区(出口加工区)分局(创业大厦3楼)。挂牌公告地点: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1楼大厅。
九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;现场书面竞价地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保税区(出口加工区)分局。
十、联系方式:
联系地址: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保税区(出口加工区)分局(创业大厦3楼);
联系电话:86820821;
联系人:李致远